明清时期十分重视科举,凡经科举考试做官的称为“正途”,其他出身则称为“杂途”。两者的地位和社会地位天差地别:正途出身的人,升迁极易,不数十年就可以做到;杂途出身的人,只能在各类衙门里做小官,或者充当吏胥。因此,科举乃是士人们梦寐以求,争跳龙门以获取利禄的最好途径。
唐宋的科举考试,就其程序来说,分地方乡试和中央省试二级。乡试合格者叫做进士或乡贡士;省试合格者,则称为“进士及第”。宋代加上殿试,成为,但还比较简单。到了明清时期,考试程序级级增加,达到了繁琐的程度,在地方有府州县试、乡试(省试);在中央有会试、殿试、朝试,其中还有种种的预备试和复试,叠床架屋,不胜其多,今略举如下:
府州县试。府州县试是地方的基层考试。系根据府州县的等级户口和丁粮的多寡分配名额,县考据资格和深浅程度包括童试、岁试和科试三种。童试是学塾里的文童(童生)进入县学的预备考试,由县儒学署主持,录取者以“长案”发榜,第一名称“榜首”。此后,还需经本省督学使或学政按时举行正式考试,称为“分棚”考试,其录取者称为“生员”,俗称“秀才”。有了秀才的资格,才能入县学读书,称为入学或入泮。考不中的人仍称童生,又称“小友”,等待下一次再考。秀才在学初期,只是一个附生(附读生),如果他要去应本省的乡试,还须通过督学使主持的岁试和科试。岁试是考察生员入学后的学习成绩,据其优劣分等录取,成绩好的每年给以廪银四两的公费待遇,称为“廪生”。科试是选拔参加乡试的预备试,合格者可以参加乡试,未参加科试或科试不合格者则取消参加乡试的资格。
乡试。乡试即省一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主考官多从中央的九卿、翰林、詹事以及科道官中选派。乡试时间在农历的子、午、卯、酉年的秋季,故又称“秋闱”,考试地点设在各省会的“贡院”,考试分三场,内容为经义、诗赋及策。中试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正榜发表,有时又录取副榜举人若干人,称为“副贡生”。副贡生可以免去科考。由此可以看到明清与唐宋制度不同:唐宋的乡试,系指州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或乡贡士;而明清的乡试系指省一级的考试,合格者则称为举人,略相当于唐宋的进士。明清时凡取得举人资格,则已升入到做官的行列,故俗称举人为“老爷”,而秀才仍是“白衣”,只能称“相公”。不过,相公也是民间对秀才的一种尊称。
在唐宋时期固然学校出身可以参加考试,但不由学校出身的士人也可直接向州县报名应试,故科举与学校并无必然的联系。明清时期,士人必须入学读书,取得一定资格,才能应考,其用意即是把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以考试作为选拔人才的途径。这种“学校储才,以待科举”把培养与选拔结合起来,从理论上说应该是一种好办法,但是在实际上明清时期学校的培养那是一种手段,考试取人才是目的。士人入学不是单为读书而读书,只是为了博取利禄,故学校只能成为科举考试的附庸。
明清时期中央最高学府是国子监,地方上是府州县学。亦分为监生与贡生两类。监生即国子监生的简称。凡大官子弟、圣贤后代、为国的官员、有功勋的官僚子孙均可以读书。另一类是“贡生”,贡生也有多种,它是由学政在地方府州县学中,选拔出少量生员上贡到中央国子监,或直接保送到中央一级的省试、殿试和朝考的人。其中由学政每年从廪生中选取年资最高的人,贡送入国子监,称为“岁贡”。监生的身份与贡生相近,故明清时监贡并称。一般地说,他们均可以参加礼部试,授官亦大体与进士相同。不过贡生多数是屡应乡试不中的人,带有照顾的意味;监生则多为公子哥儿纨绔子弟,并无真才实学,所以也很少参加乡试。监生贡生,顾名思义应该是在学读书的人,但清代后期,不论监生贡生,都只是一种资格名称,他们可以在学,也可以不在学,和国子监、府州县学没有任何实际关系。其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在学用上的脱节。因为科举考试的目的在于获取,觅官做,在学不在学、多读书少读书都无关重要,重要的是在于考试能否顺利通过。事实的发展总要突破制度,这样学校教育也就有名无实,而失去其培育人才的本意了。
明清科举考试的内容仍承前代,主要有经义、诗赋及策论,但专重经义。考试经义以五经命题。其中专取南宋朱熹所定的《集注》为定本,其他五经义疏亦各有。又考试时的经义文章必须用古代圣贤的语气立言。由于经义都有定本,思想受到约束,不能发挥,无异于鹦鹉学舌,使人所学、所想、所说只是前人的旧说,陈陈相因,很少有新鲜见解。而五经中的、子曰诗云,人人会说,并无多大的实用价值。《儒林外史》中对儒生的辛辣讥刺,便是这种考试内容的最好注脚。
明清考试出题,既限在五经内,就是那么几本,其中可以拟出来的题目,充其量不过一二百道。一些有钱的官家子弟,自可以聘请名师、在家课读。他们先将此类题目拟做一遍,熟读,到考试时,十之可以记住,誊抄上去侥幸就能考中。这样,十年寒窗的功夫可以在一二年内速成。而且社会上的书商,把历届三场考试时主司所出题目以及进士写的文章刊刻,供士人们揣摩学习。士人们省力,就把功夫用在这些时文、选本上,到考试时,就变花样,抄袭上去,也能获得。畏难求易这是人们的一种惰性,费力少而又有功效,这样的“终南捷径”,何乐而不为?其结果,士人们很少通经博学,有些人连五经的本义也未能通晓,至于史学的知识更是茫然。
八股文是经义文章的一种程式。即把文章写成替古代圣贤立言的语气,体裁用排偶,全文分成破题、承题、起讲、领提、提比、中比、束比、大结八段,每段相对,格式一律,并限在若干字内完成(清代限700字以下,300字以上)。它的出现很难说是由某个人物所设想出来的办法,考其用意主要是为了找到一个在客观上容易评阅试卷的标准。因为那时应考的人实在太多,各人都有自己的立意和风格。考官也有自己对文章的喜好,没有一个统一的录取标准,就很难评定试卷谁优谁劣。从前唐试,一律要试律诗,限定五言八韵,就是由于诗无一定标准,不容易判定优劣。
考律诗,就要讲究平仄,对仗工整,如果一个字不合韵律,一眼就能看出,标准比较具体、简易。宋经义,,人人会写,谁优谁劣,也很难辨定。所以演变到明代,就逐步创造出一种固定的格式,人人都按照这种格式来写文章,了就不能录取。所以八股文犹如变相的律诗,或者说是一种律体化的经义。当它开始施行时,目的还在于录取人才,不过实行久了,便产生出种种令人厌恶的弊病来。其中最主要的便是八股文的格式严重地住人们的思想,使士人们把一生的精力放在这种无补实用的时文上,去揣摩、去学习,而经世致用之学则闭口不谈,这样所造就出来的人才不是冬烘头脑,便是不懂业务。有些士人一旦考上了去做官从政,过去所学的程文,一概没有用处,也就束之高阁。这于学问、于从政均无裨益,至于社会上某种新思想的出现,则被这些拘守儒经的夫子们视为,群起而攻之。明清时期学术思想界的沉寂,与制义取士显然有着很大的关系。
明清科举制度的流弊,就其本身而言,主要在于学用的不一致。明末清初,提倡经世之学的顾炎武看到生员的冒滥和科举考试的曾大声疾呼:“废天员而用世之才出矣!”不过,他提出的恢复汉代荐举与科举并行的主张,仍是复古主义的一套。后来,清代道咸之间的龚自珍,看到科举制度的人才,作《明良论》以纠时弊,复又痛切而激愤地喊出:“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这是对封建社会科举制度压抑人才、埋没人才的有力。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科举制度被废止了。至此,历时1300余年的科举制度终于完成其历史任务而退出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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