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体系的发展与变化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同时代不同的者亦有不同的举措。
十大,是中国古代的残法的主要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手段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凌迟最为。
‘凌迟’最早是把人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有子,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凌迟’处死发展的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人必须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断气。而据说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据史载,明带有个叫刘瑾的宦官,就被判了个一等凌迟,剐3357刀,分三天剐完;第一天剐了357刀,每一刀割下来的肉大如指甲;完毕,刘瑾回到,还喝了两碗粥。
第二天继续,可惜只割了数十刀,刘瑾就死了。严格说来,对刘瑾执行凌迟的是不称职的,因为还没有剐足刀数人就死了。真正完美的凌迟,是剐完最后一刀,正好就是囚犯毙命之时......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判他凌迟处死,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被城的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
车裂是古代一种的死刑,车裂,又称辕、磔。《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就是我们老百姓说的五马分尸,是中国古代的一种。
相传此刑乃将的头及四肢分别缚到五辆车上,由马引车前进以撕裂其身体。车裂是一种古老的死刑刑罚,至少在周代时就已普遍使用该种刑罚来惩罚罪犯了。
战国时,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孝公死后,太子即位为秦惠文王,商鞅受到敌对的,结果被擒获,车裂于咸阳。
剥皮这一由来已久,据说三国时期就有。剥皮,顾名思义,即将人的皮肤局部或者全部揭下来的一种死刑刑罚。
明代以前,多施行局部剥皮,到了明代,朱元璋不仅要把自己的人的皮剥下来,还创造性的发明了“剥皮实草”。他把人剥了之后,在皮中填满草,上朝时把这些填满草的人皮放在大臣们的旁边,恐怖吓人,以起到威慑群臣的作用。
《甲申朝事小记·张献忠记》记载张献忠入川后喜欢拿人剥皮。其中说到了剥皮的方法:先从被剥者的颈部开刀,顺脊背往下到划一道口,然后把皮肤向两侧剥离,背部和两臂之间被剥离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被剥的人通常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
烹杀就是将人活活煮死的一种刑罚。烹杀通常采用镬、鼎(鼎有足,四足为方鼎,三足为圆鼎;镬无足,类似于今天的锅)等炊具,因此又称镬烹、鼎镬和汤镬。
史料上最早关于烹杀的记载见于商纣时期。当时,西伯姬昌(即周文王)暗中积蓄力量,准备商纣。
有人向纣王作了汇报,纣王听了,将信将疑,决定拿姬昌在京城作人质的儿子伯邑考来做实验。于是,他活烹了伯邑考,熬成肉羹,还特意给姬昌送了一碗去。
姬昌知道纣王的用心,强忍着悲痛喝下了儿子的肉羹。纣王听说姬昌吃了自己亲生儿子的肉,于是打消了对姬昌的怀疑。
受过烹杀刑罚的还有齐国的齐哀公,公元前876年,纪国国君纪炀侯借此机会向周夷谗言,为了各诸侯,周夷王将大大小小的诸侯,全部都召集到了镐京。随后将齐哀公的押到跟前,命令把齐哀入大鼎之中。当时大鼎里的水已经滚烫,齐哀公被活活煮死。
以上所列举的只是历史上千奇百怪中极少的一部分,实际上,类似的是层出不穷,举不胜举。不过随着历史发展,这些不合人性的刑罚也归于历史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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