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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读丨窃明之贼

类别:军事历史 日期:2018-10-26 21:21:15 人气: 来源:

  沈阳城高耸的城墙上,寒风凛冽,依稀还夹杂着细碎的小雪。远处,尽是层峦叠覆的各色旌旗,一眼根本望不到边际,尤其是最中央一杆隐约可见的明旌旗,格外的刺眼,那正是后金之主、老奴努尔哈赤的王旗。

  青灰色的城墙垛口边,一个身材矮瘦的少年,用力的将要流出来的鼻涕,抽回了鼻孔里,有些颤抖的看向了身边被称作‘元庆哥’的高大青年,不知道是太冷,还是心中太过惊惧。

  李元庆眼睛习惯性的微微眯起,看向了不远处的后金营地,嘴角边忽然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冷笑,“顺子,不会的。沈阳城城高墙厚,又有我大明数万大军镇守,这些狗鞑子除非是插上了翅膀,否则,怎么可能攻的进来?”

  十六七岁,李元庆就从鲁中山区的老家里跑到特区,辛苦打拼了十几年,一攀爬向上,事业正进入了蓬勃的上升期,与那位华南师范大学的女博士的婚期,也正式被提上了日程。

  刚刚过了冬,老奴努尔哈赤便等不及了,几尽举后金全族之兵,近十万成年青壮,号称二十万大军,对大明发动了春季攻势。

  李元庆虽是最底层的草根出身,文化程度有些上不了台面,但他那位娇媚可人的未婚妻,却是历史系的高材生,爱屋及乌、耳濡目染之下,李元庆对明末的历史,也多少有些了解。

  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不论是辽东巡抚王化贞,还是经略袁应泰,对于此次后金的春季攻势,都没有太好的应对策略。

  原本,李元庆也想过赶紧逃离这之地,只可惜,此身不过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大头兵,之前,又在与人斗狠时受了重伤,想走也走不了。

  后世时,虽处于和平年代,但李元庆吃饭的行当,却是比真实的战争更加,稍有不慎,小命搭上都是轻的。一走来,这样的例子,李元庆身边早已经不知凡几。

  后世李元庆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就是不甘于平凡,不甘于廉价自己的劳动力,一辈子浑浑噩噩,活不明白,正如当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之:“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进,可奠定数百年霸王基业,退……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辫子朝的消极影响,哪怕到了后世那个科技文明如此发达的年代,都不能完全清除。

  不过,心中所念虽是甚多,但李元庆却深深明白,无论做什么,饭都要一口一口的吃,都要一步一步的走,想要有所成,还是得先把握住现在。

  按说,此时李元庆还是伤兵,本不应该上城墙上来守城,但后金大军的逼近,整个沈阳城,早已经是风声鹤唳。

  李元庆的顶头、贴队官李凯旋哪里还顾得上这许多,只要是还喘气的,全都拉到了城头上,号称要‘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只是,看看身边这一个个衣不蔽体、瘦弱不堪,小心躲在城墙后避风的大明士兵们,李元庆的心底里已经凉了大半截。

  李元庆此时这具身体虽然有伤,但身材高大强壮,充满了力量,武艺不凡,且只有20岁,在这方面,比后世每天‘久经’的李元庆,要强出不少。

  这主要是这具身体的前任主人,自幼便是孤儿,从小就好勇斗狠,天大地大,吃饱肚子最大,为了区区一块肉,追过鸡,撵过狗。跟人干架?那简直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李元庆身边的士兵们,顿时犹如老鼠见了猫一般,忙纷纷在寒风中站起身来,有加。有几个病恹恹的、看着快要断气的老,即便无法站起身来,也赶忙对李凯旋行注目礼。

  对他而言,就如李元庆之前对顺子所说,沈阳城城高墙厚,粮草充足,又有数万大军镇守,鞑子不过就是想来打秋风,周边的小村子、小镇子,已经足够打发他们这帮‘叫花子’了。

  “中午稀粥管够。等杀退了鞑子,大人说不定还会赏你们些肉汤喝。”李凯旋说着,对着城中方向拱了拱手,不知道是哪位大人。

  这个时代,已经进入了小冰河期,天气比后世要冷的多得多,还经常下雪,且并不是那种健康的大雪,而是有些类似于后世藏区灾害性质的冰雹和雨夹雪。李元庆这半个多月,已经连着下了三场‘雪’。

  此时,李元庆还好些,身上还有件破棉袄,外面套着破败的鸳鸯战袄,勉强还能遮风挡寒,但身边这些人,除了李凯旋和其他几个家丁还有,衣衫完好、铠甲齐全,其余之人,怕真是连狗都不如。

  这时,李凯旋正好看到了李元庆这个小动作,不由一笑,“李二愣子,伤好的怎么样了?敢不敢杀鞑子?”

  或许因为是本家,又或许是李元庆身手不凡,李凯旋并没有像是对普通的‘丐帮’们一样,颇有些高看李元庆一眼的意思。

  李元庆忙一笑,讨好的道:“谢李头挂念。小的伤已经好了不少了。只要鞑子敢上来,小的定要砍几个鞑子脑袋。”

  李凯旋没想到一向楞的如同倔驴一般的李元庆居然会开了窍,也会说讨人喜的话了,不由哈哈大笑,“好。李二愣子,只要你砍了鞑子的脑袋,我一定为你向。”

  沈阳城四面平原,加之此时寒风,这‘哒哒哒’极有旋律、犹如山崩地裂般的马蹄声,就像天雷一般,清晰的传入到每个人的耳朵里,每个人的神色,也都有了明显的变化。

  李凯旋的脸色也有了些不自然,但毕竟是上位者,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高声道:“火油、金汁烧开,礌石滚木都准备利索。他娘的,狗鞑子敢上城来,给往死里招呼。”

  李凯旋很快带着家丁下了城墙,不知所踪,城墙这边迅速运转了起来,有去抬礌石滚木的,有去烧金汁的,城墙底下的民夫们,也迅速忙碌了起来,把各种物资,搬到城头上。

  这东西烧开了之后,味道更加刺鼻,如果浇到了人的身上,依照现在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后果自是可想而知。

  顺子大名张三顺,是李元庆早年的邻居,家里大哥、二哥饿死的饿死,病死的病死,此时,他家里只有他老娘和一个还没有出阁的姐姐,一李元庆为大哥。

  前身的李元庆虽然好勇斗狠,但因为是邻居,加之张三顺的姐姐张芸娘的关系,平时对张三顺照顾有加,很多时候,张三顺也能跟着李元庆吃口饱饭,算是李元庆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小弟和朋友。

  金汁虽臭,但这里有火光,很是温暖,身边自有民夫抬来柴火,李元庆和顺子只需要烧柴就行了,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存体力,随时应对各种变动。

  旌旗之下,他们人人骑马,加之老奴所谓‘八旗’的关系,各色旌旗五颜六色,随风招展,简直就像是杂耍的马戏团一般。

  但李元庆却并不敢小瞧他们半分,在这个时代,他们是整个东亚地区最强力、最、也最具有战斗力的性武装集团。

  不多时,城墙下忽然一阵激烈的马蹄之声,李元庆忙回头一看,正见一员银盔全甲大将,带着密密麻麻的一片精锐骑兵,已经来到了城门口。

  李元庆不由猛的一个机灵,片刻已经明白过来,心中不由大骂,“糊涂啊。这种时候,怎么能出去啊。”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城门大开,这员大将带着千余精锐骑兵,如同高傲的斗士一般,蜂拥朝着城门外涌出去。

  金莎与林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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