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月1日起,和公务员开车要小心了!
如果你或者家人是或公务员,这条消息你必须知道!
2016年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被处罚人的面貌和职业信息将被调查,涉及中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通知
今天,有外省市的公号贴出这张通告。知事从相关部门,这事儿是真的!
近日,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
《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
哪些人会被调查
“面貌”包括中员、预备、共青团员、民革、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社员、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职业”包括公务员、、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其他。
十大类重点违法行为会被通报
“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中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其个人面貌和职业信息被调查后,交管部门将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机行通报。
“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
目的是加强监督!
知事了解到,此次调整是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涉及中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一项举措,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中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做好表率的监督和要求。
转自微信公号“上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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