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济政办〔2018〕7号)下发后,我委于2018年3月7日以《关于转发济南市人民办公厅
按照文件要求,我市公有住房出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时间紧、任务重,为进一步落实文件,解决好我市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企业要提高站位,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扎实、稳定,切实好职工利益。
三、工作措施要得力,加快推进,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分门别类、做细做实相关工作,切实解决好本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
世界末日最新消息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http://cdgw.hengpunai.cn:27531/)
网友评论 ()条 查看